淅淅沥沥的秋雨洒落在地上,啪嗒啪嗒敲打着雨伞,我撑着伞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耳边是雨水声和街上出租车司机愤怒的按喇叭的声音。
周围的人们沉浸在下班的轻松气氛里,就像刚刚刑满释放的囚犯,快乐得奔跑在雨水里,虽然因为没有带雨伞而被淋成了落汤鸡,但是相信他们那颗一天劳碌后获得解放心脏还是在快活的跳动着。
我向前进,下班的人们迎面而来,有伞的人像是高贵优雅的欧洲贵族一样欣赏着没伞的人在雨中撒欢奔跑宛如泼猴的样子,然后得意的笑着,我看着这些人,扬了扬嘴角——我发现我与他们也差不了多少,我撑着彩虹伞走在人群里,很快融入他们,成为这些人的一员。
老实说,我觉得我穿着这件黑色西装礼服的和手上彩虹伞十分的不搭,就像一个手持机关枪的魁梧老兵大吼一声“芭啦啦小魔仙全身变”一样,简直违和到了鬼畜的地步。
只是这把伞是楼澜买的,她买的时候当然不会考虑我的感受。
我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和十年前的笑容不一样,那时候我还喜欢故作淡定装模作样,我喜欢故意笑的很邪恶,其实我心里未必有我的笑容那般欠揍,那些都是为了掩饰我内心恐惧而做出的假面具,真实的我是怎样的,我自己都不清楚,可能楼澜会懂吧。
我知道我很帅气,我和我那位杳无音信的大哥有着相同帅气的冷峻容貌,只是我更柔和秀气一点,他更加锋利一点,我看到了好几个姑娘因为我的笑容而撞击在了电线杆上,然后我笑得更开心了——这次我笑的很邪恶,很邪魅,因为我在幸灾乐祸。
这些姑娘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秀气小男生,真实年纪是二十八岁,都快三十而立了,但是这不重要,因为我身边的人,无论是楼澜还是鹿茗衡,她们的容貌也宛如得到了什么幸福的魔法一样永不衰老,就像青春永驻的仙女一样,我们这一家子不需要拍照,也能把青春岁月永远揽在身边。
当然,我和楼澜是禁断的情侣关系,而我和鹿茗衡,算朋友吧?当然,异性朋友在一起同居怎么想都不对劲,只是我是个外表浪荡内心朴素的老实人,她不对我动手动脚我也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倒是另一方面,我觉得茗茗和楼澜有往百合花开发展的趋势,对此我并不反对,只要楼澜愿意就行了——这显然不可能呀。
我撑着伞走到了一家点心铺的门口,穿着工作服的楼澜大老远的就在冲我招手,像一个欢呼雀跃的小女孩,周围的女孩子都羡慕的看着她,羡慕她有这么帅的男朋友,而周围的男同胞则愤怒的看着我,痛恨我有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不过更多的人都是啧啧惊奇我们这一对郎才女貌。
我走到点心铺门口,教训道:“都说了今天会下雨,叫你带伞也不带,还要我大老远送过来。”
楼澜嘿嘿笑着,吐了吐舌头,想一个可爱的小松鼠,我忽然猜到了什么,板着脸:“你知道会下雨,故意让我来送伞?”
楼澜遮遮掩掩的不和我对视,她拽住我的手腕,说道:“走啦,去百货超市,家里的零食又吃完了。”
我无奈的摇摇头,然后又笑了起来,因为看到她的笑容,我就觉得很舒服,就像得到了什么过去不曾有过的快乐一样。
彩虹伞不算很大,只能面前把我和楼澜笼罩在下边,我犹豫了一下,把伞往她那边靠了靠,于是我的半边身体就暴露在风雨中,一滴滴白色的水珠飘飞到了我的身上,让我的黑色西装礼服看起来好似长白毛了一样。
楼澜显然也发现了这个状况,不过她幸福的笑着,狡黠的眨眨眼睛,很享受我对她的关心。
以前她试图把伞推过来,然后被我直接否决后,她就再也不这么做了,每到下雨天,她都很享受我对她的关心,而我,也沉静在这种氛围里。
进入商场,我拍掉了雨水,和楼澜一起去买零食,她喜欢吃什么零食我都很清楚,而且我经常会单独来买,所以我们的购物是没有任何分歧的,我甚至会提前猜到了她想要吃什么而帮她直接取过来,所以她一般是帮鹿茗衡挑零食,那个九尾白狐喜欢的零食和楼澜差异不小,而且我记不住——实际上是懒得去记。
所以鹿茗衡的零食都是楼澜帮她挑,而楼澜的零食则是我一股脑儿全部采购,因为太多了,每次买零食回去的时候我都觉得旁人看我的目光不太对劲,他们似乎怀疑我刚刚抢完银行,大大小小的袋子里都是一叠一叠的现金钞票。
走出卖场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经被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彻底占领,因此撑伞的重任交给了楼澜,这丫头玩心很重,看到水塘都想要去踩一脚,有时候我真怀疑她的心理年龄是反向发展的,和她走在街上,我觉得我在带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不是一个漂亮可爱,芳龄28,容貌18的新时代女性。
“李辕。”她忽然喊了我一下。
在最早以前,她喊我都是喊的“二哥”或“哥哥”,在假扮情侣的那段时间里,她会装模作样的喊我“老公”,而我也很配合的喊她“老婆”顺便趁机把她往怀里搂一搂,不过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她喊我“李辕”,而我也喊她“楼澜”,似乎这样的称呼就标志了什么新的关系开始了一样——我一直想要和这丫头订婚来着,只可惜家里那只九尾白狐誓死反对,每次一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