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大明之帝国再起>第074 营制(二)
月粮待遇不等。

准卒的要求是十五岁以上,五十五以下,身体未有残疾的男性。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准卒月俸银一两,月粮三斗。正式成军前的御营亲军新兵暂时就是这个待遇。

正卒的要求是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身体未有残疾,且粗通武艺(刀枪棍棒,拳法格斗)或技艺(会施放火炮,会骑马,会射箭,会放铳等等)中一种或者多种,熟悉战阵;有野战经验的的优先。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正卒月俸银一两五钱,月粮八斗。正式成军后的御营亲军就是这待遇。

锐卒的要求是二十以上,四十五以下,身体未有残疾的男性,精通武艺或技艺的一种或多种,根据戚继光九等技艺标准,必须达到四等以上,考核合格;熟悉战阵;有十次以上野战经验,实战经验丰富;有阵斩建奴首级者优先晋级锐卒。无阿芙蓉膏吸食史(鸦片)。锐卒月俸银二两,月粮一石二斗。正式成军后的炮兵、海员、斥候等少数技术兵种享受的是锐卒的待遇。

为了提高他们的当兵积极性,朱由桦君臣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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