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喜欢听好话,莫少英也不例外,而这孙知县一通说辞直直夸到其心口上又怎能不让他满面红光,意气风发。
但莫少英也未忘了来此真正目的,是以,浅浅啜了酒水,咂吧着嘴道:“好说好说,不过孙知县,虽然我与叶小姐一到这祁阳县中就招来了城中最好的大夫,但我仍是有些不放心,你看……”
莫少英这话未说完就听孙宇意会道:“那是自然,稍后下官去命全城的大夫再来会诊,定要将叶小姐的眼疾处置得妥妥当当!”
莫少英一拍孙宇的肩膀,笑道:“爽快,来,我敬你一杯。”
孙知县被他这般一拍身子骨早有些吃不消,但仍是虚笑着回敬:“不不不,应是下官再敬二位三杯。”
这三杯酒水下肚,厅内已是一派和乐融融,而当酒过数巡后,就在莫少英肚中寻思着如何让这孙知县听自己使唤让他派人四处打听祁彦之一干人等下落之际,却听孙宇对那身旁下人粗声粗气地道:“怎么这么慢,我特地为叶小姐准备的金丝酥雀还没做好么?”
那佣人忙应承道:“回禀太爷,早已备妥,就等太爷您的吩咐。”
孙知县点头,一挥手冷冷道:“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快盛上,冷了味道就差了!”
这叶千雪一听菜名,轻皱眉头道:“金丝酥雀是什么?”
孙知县恭敬道:“这县城比不上襄州富庶,所以也只有这种野食让小姐您尝尝新鲜儿,莫急,一瞧便知!”
莫少英听着菜名早已按捺不住腹中馋虫涌动,抬头频望,过不多时,终将这盘金丝酥雀盼到了桌上。
观其色泽,金黄暗红,闻其香味,十指欲动,尝一口、酥滑脆爽,待其吞入腹中却又能齿颊留香。
这味道已十分接近三师弟莫仲卿的手艺,于是便让一连吃了好半月真正“野食“的莫少英欲罢不能,待得一整只烤雀儿下肚,啜着酒杯猛吸一口老酒暗呼痛快,心想这官威就是好用,就连县太爷也得给自己斟酒递茶,卑躬屈膝咯。
孙知县见莫少英吃得欢快,脸上的笑也越发灿烂,就连额角的褶皱似乎也因发自内心的喜悦而变得舒缓。
片刻,莫少英便风卷残云将盘中六七只一并裹入腹中后又意犹未尽地瞅着身边叶千雪碗中那一只道,“怎么不吃?味道相当不错。”
叶千雪道:“你喜欢?那你吃。”
莫少英听罢也不客气,顺手捉来再度开动,又不忘问着孙知县:“这是什么?麻雀吗?”
孙知县听着慢慢就不笑了,就连那看向莫少英的眼神也渐渐变了味儿,仿佛很是厌恶莫少英这般目无尊卑又贪得无厌的人,只是似又碍于身份只得勉强应道:“这道菜色原本用的是麻雀,但是叶小姐与莫将军何等身份,怎能食用那俗人吃的野雀?所以现在吃的是本府家养的金丝雀,鹦鹉,信鸽以及一些八哥而已。”
叶千雪一听眉头皱得更紧,这让她想起了幼时养的鹦鹉小翠儿,若让自己将养来的小翠煮来下腹那是一万个不愿,而这孙知县为了款待讨好自己竟将阖府上上下下的鸟儿都捉来煮了,这是不是太过了些?
可出身平民的莫少英却反觉得合情合理得很了。
“官宦人家,穷奢极侈”这八个字早在民间深入人心,他官府人中的印象也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这姓孙的王八羔子要讨好襄王的掌上明珠,莫说是阖府的鸟雀,就算是全祁阳的也得给她捉来下酒吃!
所以他不仅要大摇大摆地吃,嘴上也要夹枪带棒地微讽几句,叫他有气儿也给小爷我憋着,只听他道:“这也行?不错,好!不过既然用的不是麻雀,自然菜名也当改一改,嗯,不如叫‘百鸟朝凤’岂不是更为贴切,也合了您县太爷今夜这桌酒席的心意,哈哈哈哈……”
这笑声如沐春风,孙知县久经官场又哪里听不出他话中的弦外之音,当下唯有躬身在旁,再度附和道:“那是那是,只不过这道菜之所以还叫金丝酥雀那是因为还有下半道未上,不知莫小将军可还有兴致尝尝?”
说这话时,这孙知县尽管仍在赔笑,可那双眼神已尽是冷意,仿佛正被方才那句话给气到了一般。
莫少英正在兴头上自然也不曾察觉孙宇的变化,一听之下摆了摆手不以为然道:“慢说还有下半道,再来下下半道也是来者不拒。”
说罢,只见他抬手举杯便待一饮而尽,然而杯至嘴角,突然‘滴答’一声轻响,一滴鲜红的鼻血却是无巧不巧滴在了透明的酒水之中,又霎时泅散开来。
而此时的莫少英面色一白,更觉一股眩晕感骤然袭来,单手握力不稳,只听“啪嗒”一声碎响,手中酒杯已然碎落一地。
显然,他中毒已深。
叶千雪视力模糊,听闻杯碎之声并不知场中情形,只是下意识的一把抓住莫少英的衣袖,问道:“怎么了?”
“来人!”
回答她的是早已起身离座、满脸冷笑的孙知县。
只听他一声呼喝,其身后“家眷”纷纷抽出藏在袖口,腰间的长剑,“呼喇”一声拉开架势扑上前来就将二人团团围住。
叶千雪由于眼睛不便瞧不清状况,可当她听到兵刃出鞘声时,心便猛的沉了下来。而此时莫少英的身形已是摇摇欲坠,鼻血缓缓涓流不息,渐渐漫过双唇,沿着下巴滴在了地上。
饶是如此,他仍硬撑着不倒,将叶千雪一把护于身后,御动体内真气,右眼立时闪过一片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