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午饭时间
饭菜早已经上桌,四菜一汤外加三碗热腾腾的米饭,虽然卖相上普普通通,但是香气四溢味道勾人,让人只要在旁边闻一闻,就有种坐下来大快朵颐的冲动。
正如玫瑰所说,都是些家常菜,刀工随意容器普通,用的也全是看似平常的食材,但味道偏偏和其他地方吃到的家常菜有着细微的区别,而正是这些细微的区别,让人忍不住流连忘返。
实际上,细微的区别到底还是来自于原料。
饭店的老板显然是个聪明人,或者说,他们一家几代人都是生意上的聪明人,他们很清楚,在这座佣兵的城市里,什么食材才是最便宜,却又是最让客人熟悉和喜爱的。
毫无疑问,对于生于荒野,葬于荒野的佣兵们来说,在荒野上游逛搏杀的时间,甚至远超过了在城市里修整的时间,他们当然会随身携带食物补给以备不时之需,但一次外出可能就会花费一两个月的时间,如果只依靠城市补给的话根本就不现实,所以更多的时候,佣兵们的食物还是来自于荒野。
好在荒野上从来不会寂寞,当人类缩进了城市,把外界大片大片的蛮荒拱手相让的时候,荒野就成为了野生生物的天堂。植物野兽随处可见,就连在最干旱贫瘠的土地上,只要把目光转向地下就会发现,虫蛇鼠蚁遍布其间,随便挖一挖,就能收获一顿美味佳肴。恐怕除了寸草不生的沙漠之外,哪里都可以找到食物的踪迹。
当然,到底谁是食物就不好说了,生活在荒野上,无非是吃与被吃的关系,食物和猎手之间的身份随时都可能调换。异兽们并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写在脸上,的确有一些异兽体型异常,让人一眼就能分辨,但大多数危险的异兽和它们的同类近亲没什么区别,甚至绝大多数草食性动物,异兽和野兽是混杂在一起生活的,根本无法分辨,以至于至今依然会有大量佣兵在野外狩猎过程中踢到铁板,因为大意而葬身荒野。
但是不管怎么说,佣兵们最常吃的,还是荒野上的野生动物,尤其是想把他们当成食物,最后却被他们变成食物的群居肉食性异兽,他们早就习惯了这些异兽的滋味,真让他们回去吃家养的牲畜,反而会觉得欠缺了些野性的味道。
同时,异兽的肉在混乱之城里又格外便宜,很多团队在任务结束返回的路上,都会收获一大批异兽尸体,诸如半人高以金属为食的噬金鼠,成群结队来去如风,额头可以撞断巨木的顶角羚,身披重甲即使是破甲步枪弹都无法留下痕迹的硬甲野猪,这些尸体除去一些有用的特殊部位之外,剩余的只是肉类而已,放又不能放,吃又短时间内吃不了那么多,而且总量虽多,但分摊到每种同类的肉上,其实也没有多少,无法大规模出售,佣兵们干脆就直接在市场上打包贱卖了。
很久以前,小门脸饭店的第二代老板就抓住了商机,他们趁着还没人注意到这个生意的机会,开始向各个佣兵团收购异兽的血肉,不分种类照单全收,再分门别类的针对这些特殊食材开发出新式菜谱,最终的结果就是饭店门庭若市,规模不断扩大。等到其他饭店注意到这个市场的时候,他们早已站稳了脚跟,谁也无法影响他们的地位了。
如今摆在三人面前的,正是这些进价已经不算特别便宜,但味道依然深受佣兵们喜爱的食材制成的。
火爆猪心材料取自嗜血食肉的利齿野猪,一只就能单挑两三个低阶佣兵,它们虽然肉质粗糙,但心脏却格外鲜美。
当食物端上桌,被炸成金黄色的小块猪心堆在盘子中央,散发出炙烤的香气,几片菜叶点缀在四周,看上去翠绿可爱。夹起一块放在眼前,透明的油脂顺着筷子的痕迹从内部渗出,同时飘出的,还有淡淡的酒香。塞进嘴里一口咬下,焦酥的外皮下,鲜嫩的肌肉充满了弹性,用力咀嚼,饱满的肉汁冲破外皮的包裹在口腔中爆开,让难以言喻的味道瞬间充斥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只要开始吃第一块,就没有人能抵抗它的魅力,没有人能阻止食客们把整盘猪心都吃完。
然而火爆猪心虽好,又怎么比得上酱鼠腿呢。
酱鼠腿一定要选用成群结队生活,最擅长从地面下突然弹跳而出,附着在猎物身上啃食血肉的突跳鼠,它们的后腿可以让它们一跳三四十米,粗壮有力弹性十足。把突跳鼠的后腿肉放在特殊的机器里震荡四个小时,让肌肉纤维震散而不震断,再放进七十年的老汤里烹制二十四小时才可以出锅。这样做出来的酱鼠腿,用手一撕,肌肉纤维根根分明,放进嘴里,肉质松软却又嚼劲依旧,老汤浓郁的咸香味道融入每一根肌肉纤维之中,仅仅抓住了食客的灵魂,让人们忍不住想要把手指和盘子都舔净。
吃多了肉食,当然要来一碗热腾腾的酸辣汤。豪放的汤盆里,褐色的浓汤散发着香醋和胡椒的气味,白色的豆腐,黄色的蛋花,黑色的木耳,在浓汤中载沉载浮,盛一碗放在鼻子底下闻一闻,香醋的酸和胡椒的辛辣顺着鼻腔直冲头顶,让人在忍不住流泪之余,一解肉食带来的油腻感。
当饭菜往桌上一摆,原本正和乌鸦商谈的雌豹和玫瑰立刻闭上了嘴,雌豹一把抄起桌上的筷子,警惕的看了乌鸦一眼,嘟囔了句手快有手慢无,就飞快的夹起一根酱鼠腿塞进嘴里,好像唯恐乌鸦和她抢食一样。玫瑰倒是没动筷子,托着下巴歪头看着狼吞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