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我!就是虫群>第一章 活着

阳光透过窗帘,投射在床头,印出一块块不规则的光斑。

躺在床上的王栋皱了皱眉,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涣散的瞳孔微微一缩,眸子里散发出一道琥珀色光茫,转瞬又归于平凡,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三个月了,那个每天都在我梦里念念叨叨的,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嘴里嘟囔着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王栋起身穿好衣服,拿起床头柜上一张已经泛黄的纸条,在手里摩挲了两下,又轻轻的放了回去,转身向厨房走去。

啪嗒啪嗒的响了几声,王栋放弃了无意义的尝试,继从醒来时就已经停掉的电和上个月停的水之后,到了现在,天燃气果然也停了。

提着最后一瓶之前提取的过滤水,和着米倒进小煮锅,王栋端着锅来到了阳台上,那里有早就准备好的“小炉子”,虽然是用花坛改造的,做工丑陋,但用来煮粥应该还是够了……

就着小板凳上的木料烧掉两本高等数学,一本c++教材后,粥也总算是熟了。

煮粥的过程中,王栋发现周边的“邻居”们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开始狂躁的拍打起防盗窗来,等炊烟散去后才又平静下来。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天知道那些那些防盗窗还能挡住他们多久。五层楼对于他们来说,只要不是脸朝地,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看来那些家伙对于刺激性气味也很敏感,烧柴也不是长久之计的样子。

王栋考虑着如今的状况,默默的盛起一碗粥,放在地上用筷子敲了敲碗沿。客厅沙发后一道黑影窜出,猛的扑了过来,把王栋按倒在地,一颗大脑袋凑在他的面前,伸舌欲舔。

“别!韦爵爷!公爵你这笨狗!你该减肥了!停!别闹了,你有口臭……”伸手废力的挡住犬吻,王栋身子一翻,挣脱出来,用力的揉搓着大狗长有一撮呆毛的脑袋。

“来,喝了这碗热粥,今天我们得去更远的地方了。”把大狗的头按进碗里,王栋自顾自的说着。端起小锅,自己也呼噜呼噜的喝了起来。

这条大狗本是王栋楼上那户人养着的,有个霸气的名字,叫公爵。王栋的印象中这家伙原本最多也只是身长不到一米的小土狗,两个月前再见的时候确已经近两米了,当时王栋可是吓的够呛。

那是王栋醒来后第一次出门,他选择的刚好就是公爵他们家,当他蹑手蹑脚的打开那扇半掩的门时,入目的一切让他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客厅里遍地是丧尸的残骸,只有两具还算完整,王栋认出了那正是公爵的主人。

而当时的公爵那脏兮兮的毛发,嘴角还有干涸的血迹,配上庞大的身躯,都让王栋不敢动弹。

最后还是大狗自己凑了过来,用毛绒绒的大脑袋蹭了蹭王栋,又在地上翻了个滚,露出了肚皮,王栋才明白,它虽然大了那么点,却还是那个以前散步遇到时,会绕着自己转悠撒泼卖萌的那个家伙。

当然托了公爵的福,整栋楼没被关住的丧尸都已经被这家伙吸引过来干掉了,这也让王栋轻松的收集了不少物资,撑到了第三个月……

“我们这次得去找点干净的水了,小区西门的小超市是个不错的选择,离的最近,地方又偏,应该有不少存货。有了那些物资,我们一定能撑到下次救援!等以后找到了咱爸咱妈,我们都安全之后,哥给你找七个老婆,就叫它们双儿,方怡什么的,让你这个韦爵爷名副其实,怎么样?”

“汪汪~”

也不管大狗听不听的懂,王栋穿上厚棉袄,背起一个背包,又从工具箱里找出锤子挂在腰带上,手里不停,嘴里也不停的念叨着。

他本身不是什么爱说话的人,但是三个月的孤身一人足够让人变成一个能和任何东西念叨个不停的话唠……

收拾好之后,王栋就带着公爵出了门。虽然大部份丧尸被关在居民楼里,但小区里还是有着零星几个游荡的丧尸。但在公爵的帮助下,却也没什么大碍,轻松的结果了沿路的丧尸,有惊无险的来到了超市的后门。

说是后门,实际上却是为了方便小区里的人买东西和进出而开的一个窗口,王栋带上手套轮起锤子砸开了窗户,细心的扒拉掉所有碎玻璃,以免自己和公爵不注意的时候划伤。

这三个月王栋虽然没出过自己所在的居民楼,通过观察已经发现那些丧尸们虽然几乎失去了视力和听觉,但是它们的嗅觉却异常的灵敏。

有次王栋不小心划破了个口子,流了点血,那群邻居们就鬼哭狼嚎了半天。这次出门,他容不得任何失误和意外。

找到堆放矿泉水的地方,边上还有一堆未组装好的货架,王栋快步走了过去,拿起矿泉水快速的塞入背包。虽然心知只要没有血腥味,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但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离开了自已的小屋子,他找不到任何安全感。

收好一背包的水,王栋搬起另一箱刚准备反程,一旁原本安静的公爵突然炸毛,盯着超市正门口,喉咙里发出唔唔的警告声。

王栋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丧尸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门外的这个丧尸与别的完全不同,面部没有丝毫**的痕迹,那双腥红的眼睛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在王栋楞神的时候,那个怪异丧尸后退一步,然后猛的撞在了玻璃门上,玻璃门应声而碎,然后毫无停顿,如同猎豹一般向王栋扑杀过来。

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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