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西拉斯是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小地方,比村庄大,比城镇小,距离里约一百多公里,却是一个还没有开的荒芜之地,不多的房屋掩映在一片茂密的树林之中。这个地方本来不在他们的行进路线上,不过桑藜听向叔说那个地方有遗迹,就想去看看。
三辆车,打头的是李赫的保镖王军和吴杰还有导游向叔乘坐的路虎卫士,第二辆也是路虎卫士,开车的是李赫的另外两个保镖张绍文和李毅,李赫自己和桑藜、赵金珠开的奔驰乌尼莫克走在最后。这个安排也是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的兵法,打头的一般都是尖兵,断后的也是卫队,通常重要人物都会在中间。而且乌尼莫克怎么看都是一辆载货的后勤车辆,跟在后边更像是跟班。
当然,这样安排究竟有没有用,那也没个准。很多时候,真遇到事儿了,还得靠运气。
这会开车的是李赫自己,桑藜坐在他-旁边,赵金珠则在后车厢里。这辆车经过改装,从后车厢可以直接走到驾驶室,而后车厢里改装成了一个豪华的房间,有两张可是收放的沙床,遇到没有地方住的时候,两个女孩就睡在车厢里,而李赫睡驾驶室。睡车里看似条件艰苦,其实这辆车也是应有尽有,就是个移动的小房子。
这会桑藜正在调弄着车载音响,她更习惯听英文歌,不过李赫说离开家久了,要听点国语歌才能找到乡愁,于是桑藜就给他找了张九十年代的粤语歌,飘出来的,正好是桑藜在毕业晚会上唱过的周慧敏的《最爱》。
“其实这歌感觉挺商业化的,”桑藜说:“不过在特定的时候听这歌,会觉得和她有许多共鸣。”她想起毕业晚会的时候,尽管台下那么多人都在看着她,可是她的眼里,却始终只有一个人。她在边弹边唱的时候,甚至连头都没有抬过,但是她知道他在看着她。其实那个时候她的心里是充满忧伤的,她不知道将来会怎样,其实知道现在她也不知道,因为尽管她是李赫的正牌女友,李赫也说了买一个小岛一起生活,可李赫却并没有向她求婚。
以前桑藜也觉得恋爱的归宿不一定就是结婚,可渐渐的,渐渐的,她开始想要一个归宿。也许婚姻不是唯一的归宿,但肯定是最好的归宿。而且,又有哪一个女孩不想穿上漂亮的婚纱呢?桑藜去参加过几次婚礼,她觉得那些新娘穿的婚纱很漂亮,她相信自己穿上婚纱,一定会更漂亮。但是,李赫不说,她也没法去追问,她毕竟,也还是有着她的矜持。
周慧敏的嗓音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桑藜听着听着,却有一些想流泪了。怕被李赫现,她按下了切换,听到的却是一更忧伤的《一生所爱》。
李赫却伸出手去,把那歌又切了回来,说:“就听这,能让我想起你原来的样子。你知道吗?光大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就说光大无校花,说的是光大的美女太多了,没有人能被称为独一无二的校花。可你那几年却是毫无争议的校花,之前没有,之后据说也没有。而我,又是何其幸运,能够把你拥入怀中。桑藜,我会给你买一套最美的婚纱,也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你做最美丽最骄傲的新娘。”
桑藜转头看着李赫,睁大了明媚的眼睛问:“李赫,你这算是求婚吗?”
李赫哈哈一笑,说:“当然不是正式的,我只是,不想在你的眼睛里看到忧伤。”
桑藜吐了一口气,说:“那还好,要是你的求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边开着车,一边吹着口哨,没有花也没有戒指,直接这么就来了,那我也一定不会答应的。我不要多大的戒指,我也不需要什么盛大的婚礼,可是我要看到你的心意。”
李赫说:“没问题的,也许我不会最有创意,但我一定会拿出我全部的心意来。”
桑藜觉得自己好像也挺容易满足的,尽管李赫的求婚会在什么时候到来还不知道,但是听了李赫的这些话,她已经很快乐了。等到在小镇里停靠的时候,即使是李赫的那些保镖,也现了桑藜的不一样,她甚至在他们的面前也轻轻的哼着歌,脸上总是带着笑,而那样的笑,却又是何其的璀璨。
“桑小姐,我们要去遗迹的话,从这个小镇出去,还得在荒野里走几十公里。”向叔其实是有些不想往那些荒凉的遗迹里面跑了,太远,太偏,基本上都没有路,尽管他们的车性能够好,但少不了还要步行,而且丛林里总是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当然了,由于李赫这个雇主给的钱够多,只要桑藜还像之前那样对遗迹充满兴趣,他肯定也不会放过挣钱的机会的。
桑藜微笑着说:“如果太偏远就算了吧,向叔,我想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哪里有卖那种印第安的披肩的,我刚才看到村子里有女孩子披着那种披肩,看起来好漂亮。”
只是披肩的话那就容易多了,向叔说:“桑小姐很有眼光,这个小地方很穷,不过住的是最古老的一支印第安土著,那些印第安的女孩子手特别巧,她们很擅长编织你说的那种披肩。走吧,前面那条街就有,绝对是手工编织的,价格也不贵,一条上等的披肩,最多也不过就要5o亚雷尔,相当于你们的1oo块钱。”
只是在街上逛逛的话,大家倒是也都不用跑了,桑藜和赵金珠两个女孩子跟着向叔去买披肩,而李赫则饶有兴致的去看当地的烟草。
过了好长时间,李赫不见桑藜和赵金珠回来,他倒是没有想着其他什么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