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随身空间我做主>第二十二章 杀猪菜
倒在地上,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后,这头大公猪就在地上嚎叫着。

一击得手的安霸当即甩开手里的猎枪,一把将别在腿上足足有四十多厘米的砍刀抽出来,而后上前几步就一刀捅进了大公猪的脖子,一股鲜血飚出,眼看着这野猪是活不成了。

一下干掉这一只大公猪,面前的野猪已经冲过了过来,安霸没有翻身逃过,反而是站到了大公猪的后面,等着野猪冲到身前。一头猪绕过了野公猪的硕大的尸体,向安霸右手边冲了过来,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人参也是野猪的最爱。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人参的味道,当然会下山来祸害。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棵参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叉。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性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这样看守的人可以轻松点,不用成夜守在地理。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当野猪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狂暴起来。这时的野猪就像那敢死队员一样,完全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见什么就会攻击什么。据说疯狂的野猪有干死老虎的光荣战绩。

一阵刺耳的嘶吼声传来,打破了宁静自然的夜,连路边昆虫的鸣叫声都为之一绝,瞬时间万籁俱静,更增添许多凄惨恐怖的气息。

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间,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它可以连续奔跑15-20千米而不停歇,这种超凡的体力连马拉松选手也要自愧不如。最主要的是野猪的短距离冲刺速度也很犀利,再加上一身蛮力,速度与力量的结合,一般人还真不敢让它稍微碰下,轻了伤筋动骨,重了甚至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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