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现在就想随便买辆代步的车。
不是他不喜欢好车,而是他根本看不上。
宇宙商城有很多车卖,还能私人订制。速度、安全性、功能,随便拎一辆,都绝对完爆地球上任何车辆,包括坦克。
只要舍得花钱,还能买到在天上飞的,甚至还有能开到宇宙里去浪的车。
所以他打算先买个便宜货,等有钱之后,再去宇宙商城买。
现在根本就没必要把钱浪费在这上头。
但老唐各种劝说,最后说道:“开好车不光是面子,关键是安全性能。”
这句话让林风深以为然。
他想起了老爸那场车祸,如果是一辆好车,说不定又是一个结果。
可是如果花50万买辆车,他接下来就没钱做生意了。
“林小哥,你别跟我开玩笑了,”老唐笑了起来,“你会没钱,说出来谁也不信啊!”
“真的,这次回家做了点投资。”
老唐一听,立即说道:“那也没事,这钱我先给你垫,从营业款里扣。”
他这个看热闹的,比林风还要心急:“择时不如撞日,要不我们现在就去?”
去就去吧,反正提车要一段时间,到时候驾照也到手了。
于是两人直奔4s店,最终林风选中一款suv,黑色车身,高端大气,上路要65万。
现在他在林家村有了产业,肯定更要经常回去。
但从镇上到村里,大概七八里地,都是泥巴路,上面铺了一点碎石,坑坑洼洼的。
一旦遇到下雨,更是泥泞难行,普通的轿车都要刮到地盘。
“这才对嘛!”唐老板开心地笑了,就像自己买了新车似的,“至少要这样的车,才符合你的派头,你说是不是?”
林风笑了笑,开车只是图个方便,耍什么派头?
在他看来,就算是开布加迪威龙,那也算不上派头,宇宙商城里随便一辆车,都比它有派头多了。
付款、拿票,半个月后提车,买车的事情就这么简单搞定了。
林风看看时间,才下午三点多,便决定去商场给自己买点衣服。
这段时间他一直穿着以前的旧t恤,刚才在4s店的时候,店员一直围着老唐打转,以为他才是金主,直接就把林风忽略了。
所以说人靠衣装,还是很有道理的。
接下来他准备开发新的市场,也就是青春美丽群里,那些阔太太的老公。
这些可都是真正有钱、一掷千金的主,虽然不至于以貌取人,但他觉得也没有必要穿得土里土气,不说别的,大夏天衣服都不太透气,出门还要被人白眼,放着钱不花,有病才这么亏待自己。
所以,买!
当然买衣服这种事情,老唐肯定不行,他拨通了吴灵珊的电话。
女孩子对衣服的品味,肯定比大老爷们儿好。
两人约在商场见面,吴灵珊仍旧扎着马尾辫,穿一件白t恤、牛仔短裤,露出细长的双腿,身影窈窕,青春靓丽的气息扑面而来。
高中毕业,她还是没太在乎打扮自己,没有化妆,没有染发,没有穿得很时尚,依然是天然纯粹的小校花,她浑身上下都是简单清爽的,只有笑容非常耀眼,双眸清亮,酒窝甜美,在林风看来,她不比任何大美人差。
女孩子对衣服,有一种天生的敏锐。
她们总是能从几十上百件衣服里,迅速找到最合适的一件。
两人逛了不到一个小时,林风就已经两手不空,拎满了大包小包。
见她如此上心帮忙,林风觉得有必要回报一下:“你也挑两件,我送你。”
“真的?”吴灵珊的眼睛,弯成了两个好看的月牙,“我就不客气咯!”
“客气什么,随便挑。”
“对啊,我又忘记你是小富豪了!”她古灵精怪地说到,“那我挑一件最贵的,嘻嘻!”
林风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两人相处多年,他对她的性情早就了解得透透彻彻。
结果两人刚刚走到女装区,就听到有人在叫:“咦,是林小哥,陪女朋友买衣服啊?”
林风定睛一看,居然是青春美丽群的成员,叫周太太。
她的身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身体消瘦,手里提着好几个购物袋,应该是她老公。
“这么巧啊周姐,你也来买衣服?”
“是啊,”周姐立即介绍,“这是我老公郑健,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林小哥。”
“哦!你就是林风啊!”郑健一听是林风,立即神色一动,“幸会幸会!”
难得在商场遇上,周姐以为吴灵珊是林风的女朋友,非要拉着她一起逛逛,把林风和郑健两人凉到了一边。
郑健不用陪老婆逛,正好解放:“走,我们去喝点东西。”
两人来到一楼的咖啡厅,随意聊了几句,他突然转变了话题。
“林小哥,听我老婆说,你有不少祖传秘方?”
“算是吧。”
郑健立即凑过来小声问:“那你有没有……就是你懂的,增强那种功能之类的?”
林风瞬间明了,原来他这么热情,是打的这个主意。
像他这种事业成功的男人,又到了这个年龄,不管是因为工作操劳,还是在外面花天酒地,肯定是酒色伤身,性事方面力不从心是正常的。
林风正想找个突破口,打开男人用品的市场,没想这就主动送上门来了。
郑健有些尴尬地继续说道:“咳咳,你也知道,老哥我今年四十多,工作太忙太累,身体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