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部落占地大概两三里方圆,在一块不算太平坦的草地上,布满了数百栋大大小小的木屋。在这处处都是参天大树,彼此之间盘根错节的蛮荒森林之中显得殊为难得。
在部落之外的一圈,树木更是格外茂密,树与树之间的缝隙,有的地方仅容两三人通过。如果不是纥骨兄弟带路,恐怕施知义二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这里来。
部落中有人看到纥骨兄弟二人,以及在纥骨卢肩膀上那张亮棕色的暴熊皮,纷纷笑着朝着他们打起了招呼。随即他们便看到了在纥骨兄弟二人身后的施知义和以柠郡主,眼中闪过一丝奇怪和鄙视的目光。
奇怪,自然是因为居然会在蛮荒森林深处看到两个人族。
鄙视,则是针对和纥骨兄弟相比,显得分外瘦弱的施知义。
其实以施知义的年纪而言,他的身材在人族中已经算的上是高大健硕,但他吃亏在一张脸长的太过于白皙清秀,因此总会给别人一种文弱之感。
荆蛮和人族虽然交战数万年,但或许是双方彼此都有所顾忌的原因,真正死伤惨重的血战其实并不算多。和人魔二族之间持续数万年的生死厮杀,无数战士前仆后继,世间生灵涂炭相比,荆蛮和人族之间的战斗显得有些小儿科。
因此,大部分荆蛮族人对于人族的印象,也并非是生死仇敌,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鄙视。
荆蛮一族崇尚力量和勇气,身材相对单薄的人族在他们的眼中自然是羸弱的代名词。
即便是洗髓巅峰的人族武者,其身体所蕴含的力量,往往也不是一个荆蛮普通十六七岁少年的对手。
如果并非出身高门大户,一个普通的人族武者要到三十岁左右才能修炼到洗髓巅峰,因此,在武学之道的前期,荆蛮一族对于人族而言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因此,在他们看来,让人族这种孱弱的种族占据了蛮荒森林外无数肥沃的土地,就如同野猫占了虎穴、麻雀占了凤巢,对自诩勇武世间无匹的荆蛮一族而言实在是一种耻辱。
赶走人族,拿回这些应属于他们的资源,在每个荆蛮族人看来才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两族之间的种种摩擦和争端也大多因此而起。
但是战争是世间最深奥也最复杂的学问,它所比拼的,并不是谁的力气大谁就获胜,而是修为、士气、装备、谋略、后勤、资源等众多因素的综合体,这其中,大部分都不是荆蛮一族所擅长的。
因此,无论是面对雍州北宫世家,还是面对梁州的皇室郁家,荆蛮一族都是胜少败多,成千上万年过去了,一次次战争的结果,都是以荆蛮一次次的被赶回蛮荒森林而告终。
阳光撒在嫩绿的草地上,泛起一层青色的油光。这还是他们二人进入蛮荒森林以来第一次见到太阳,心情也跟着豁然开朗的天空一起变得晴朗起来。无数高达数十丈的参天大树的环绕下,整个部落如同处于一个巨大的井底一般。
施知义和以柠郡主跟在纥骨兄弟身后,一直走到了部落中间的位置。这里有一间相对其他房舍来说大了许多的木屋,看起来应该是部落中族长或长老之类重要人物居住的地方。木屋的门半掩着,纥骨瞿直接推门进去,留纥骨卢在外陪着施知义二人。
以柠郡主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的打量着四周。七八个荆蛮的小孩看到了施知义二人,跑到离他们几丈远的地方,冲着他们做起了鬼脸。
那些小孩子的年龄,看上去不过跟傅羡舟傅羡辰兄弟相仿,但个头却直追施知义,而身体的强壮程度,却较施知义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大多是头一次见到人族,果然如长辈所说般瘦弱,好奇的同时,也动了挑衅的心思。
纥骨卢见过施知义的出手,无论是以巨石击飞暴熊,还是最后致命的那一下,都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也颠覆了他对于人族的印象。
以他的估计,即便是自己部落中最强壮的勇士,想要杀死这头暴熊也不可能毫发无伤,他担心那些小孩子的举动会触怒施知义,急忙挥手将他们赶走。
“吱嘎”一声响,那扇有近一丈高的木门打开,纥骨瞿陪着一位荆蛮老者走了出来。这位老者的年纪应该已经很大,脸上的皱纹似乎能夹住树叶,但双目却是异常明亮,如同头顶那片清澈的天空。
他的身材比旁边的纥骨瞿还要高出三寸,丝毫不显佝偻。身上穿着一件荆蛮一族常见的皮甲,右臂处空荡荡的,好像被利器齐肩砍断。
“老夫纥骨罕,是匹吉部落的大长老。刚才听纥骨瞿说过你救他们的情形,老夫代表匹吉部落上下深表感谢。虽然两族之间纷争不断,但是我荆蛮族恩怨分明,有恩必报,从今往后,二位就是我匹吉部落的贵宾。”
老者说到后面,声音愈加洪亮,显然是说给周围正在朝此处观望的部落中的其他人听。刚才那群小孩子的举动,看来并没有逃出这位身在屋内的大长老的感知。
“多谢大长老,我们也不过是恰逢其会罢了,习武修行,修心为上,无论是什么种族,自然不能见死不救。”
大长老明亮的双目之中,闪过一丝赞许之色,道:“想不到人族也有这般坦荡爽快的勇士,正对我们荆蛮的脾气!倘若人族都像你一样,恐怕我们两族之间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
“我听纥骨瞿说,你们此行是想要穿过蛮荒森林,前往梁州?”
“不错,不过我们进入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