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公铭身高七尺,又壮又黑,浓眉豹眼,虬须如麻,天生一副凶猛相貌,光站在那儿,便能给人一股凌厉的压迫气势。
他惯使的兵器,乃是一柄重达七十八斤的狼牙棒,巨棒长达五尺,上面钉刺锋寒,刺头之上,早染成了暗红色——
这是杀人太多,留在其上的血渍痕迹。
作为石破军麾下第一猛将,蒋公铭的悍勇是出了名的,他更出名的是头脑简单,反正上阵打仗,就是冲冲冲,杀杀杀……
这样的将领,很适合当先锋。
所以在多次的战事之中,石破军都用他担任先锋官,冲锋陷阵,颇是立下不少功劳。
这次同样不例外。
在石破军的计划当中,有蒋公铭在,或许根本不需要中军发力,便可把崂山府打下来了。
不但石破军认为,蒋公铭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总之一句话,他根本不把陈三郎他们放在眼内。
将领如此,手下的态度可想而知。
数千人马,大摇大摆地闯进了斜阳谷,甚至连斥候都没放出一个来预先侦查勘察。
蒋公铭骑在一匹枣红马上,让人闻风丧胆的狼牙棒挂在马背,他则一手拿着根肥硕的猪蹄,一手拿着壶酒。吃一口肉,喝一口酒,吃得满嘴油腻,好不享受。
就在这时,弓弦声响,有箭矢飞掠而至。
这一支箭的威胁力相当一般,力道不足,因而显得飘。看起来,应该是瞄着蒋公铭射出的,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是射箭之人水准不好,臂力欠缺,即使这箭能够命中,也是强弩之末,挠痒痒似的。
更何况,这一箭连射到近前来的力道都没了。
蒋公铭却是一愣,脑子有点迷糊,没想到在这里会遭遇暗箭。
但下一刻,无数的弓弦拉响,箭矢如雨般从两边林木间射了出来,笃笃笃!
在密集的空间中,箭矢几乎没有落空,非常准确地射进蛮军们的身体内。
“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