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邸后院,一座偏僻的四合小院,这里是袁买生活了十几年的旧居。
站在朱漆剥落的门前,遥想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初期的艰难,袁买不由得感慨万千。
故园犹在,人事已非;当初饱受白眼,无人高看的邺下阿买如今已经咸鱼翻身,成为了坐拥一州,麾下猛将如林,谋士如雨的一方霸主,当初那些视自己如草芥的士人可曾想到会有今曰?
“吱呀”一声,朱漆大门突然敞开,从里面窜出来一个大小伙子,猛地拦腰抱住袁买,使劲的举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收拾好了行囊一直等着你哪!”
“小七,快点把我放下,让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袁买拍了下朱小七的肩膀,呦呵,两年不见,这小家伙已经长高了一头,身材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仅仅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把自己抱起来,这力气委实不小。
“公子,让我跟着你去河内吧?你要是不让我跟着,我就不让你落地!”
十五岁的朱小七使劲全身力气抱起袁买,不让他的双脚落地,耍赖一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看着朱小七喜悦的笑容,这是发自心底的流露,这是阔别已久的亲人才会露出的笑容,在这年轻的小伙子脸上一览无余,满满的都是久别重逢之后的喜悦……
袁买心中不禁一酸,这些年来自己或者忙于征战,或者沉醉于温柔乡里,对于这个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孩子却很少想起,实在不该呢!
记忆中,这个比自己小四岁的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进了袁府照顾自己,在别人对自己白眼相加的时候,一个年方十岁的孩子却任劳任怨的照顾着自己的饮食起居,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卑微而口出怨言。
记忆中,在离开邺城之前,自己的衣服、鞋袜都是这孩子给洗晾的;自己生病的时候,每次都是这个孩子端着药在身边伺候着;自己有委屈的时候,总是他在旁边陪着自己说话……
虽然他只是自己的仆人,但情义却如兄弟一般;自己荣华富贵了,绝不能再让兄弟在这座府邸里受苦。
之前留他在邺城,是为了当做耳目,争取尽可能多的掌握袁绍的一举一动,而现在袁绍已经昏迷不醒,自己再也不必受制于人,再留下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好了,本公子答应你这个小鬼头,让你跟着去河内,快点把我放下来!”袁买在小家伙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笑着骂了一句。
“当真?太好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不对,终于可以离开这座府邸了!”
朱小七兴奋之下,一句“鬼地方”差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作为一个仆人,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东家呢,“实在该死!”,朱小七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袁买双脚落地之后,伸手在朱小七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啧啧夸奖:“啧啧……朱小七啊,两年没见,你小子力气大的吓人哪,这体格也结实的像头小牛犊!”
“公子,小人给你纠正个错误,俺叫朱灵,不叫朱小七,这名字是你给俺取的,您难道忘了吗?”朱灵挠着头皮,一本正经的给主人纠正错误。
袁买一拍脑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对、对……对,你看公子我都忘了,你现在已经到了弱冠的年纪,不该再称呼你以前的奶名了,从今以后公子正式称呼你朱灵!”
“嗯!”
朱灵很严肃的点点头,拍着**道:“公子不在的这两年里,我苦练剑法,苦读兵书,现在总算小有成就了,我想到军营里做官!”
“到军营里做官?”看着朱灵一本正经的模样,袁买决定逗弄他一番,“军营里的官多去了,有伍长、有什长、有队率、有军候、有校尉、有将军,不知道你想做个什么官呢?”
“当然是将军了,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人,不做个将军,岂不是给你丢脸嘛!”
朱灵推开朱漆大门,把袁买让进了院子,一边招呼袁买到房间里坐,一边煞有介事的说道。
袁买笑吟吟的道:“我可是铁面无私,从来不徇私舞弊,你要想做将军可以,但得拿出真本事来。没有功绩,可是没人服你哟!”
“行,俺先从小兵做起,一定会慢慢的积功升到将军,不会给公子你丢脸的!”朱灵给袁买冲了一杯茶水递上,拍着**下立下了“军令状”。
“甄二爷可是说我的剑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跟他学了一年的剑术,就能把他打败了。他还赠送了我好几本兵书,全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说着话在房间里比划起了剑式,虽然手里空空如也,但脚步手势,拿捏的却有板有眼,很有游侠的风采。
“行,冲你这股劲头,本公子允许你参军!”
袁买向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把腰间的“冲霄剑”解下丢了过去,“这些年你为公子出了不少力气,这把剑就赠给你了,希望它能陪你立下大功!”
练剑之人都爱剑如命,朱灵拔剑出鞘,只见寒光闪烁,令人遍体生寒。
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哎呀,这可是一把宝剑!”
随即一脸矛盾的道:“可这是公子你的佩剑,送给我了,你用什么?”
“呵呵……我是主公,很少上阵杀敌,这把剑就当做送给你的礼物吧!如果我想要宝剑,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袁买挥挥手,慷慨的把佩剑赠送给了这位跟着自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