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4年。
张骞择勇士百人,以秦国人堂邑父为向导,受皇帝使命,领大韩节杖,将出使西域。
韩王安出未央宫门相送。
“张骞,朕寄希望于你,此次出使西域事关百姓福祉,这破荒之路艰难,但你在外面要昭扬我大韩国威,凡事要有大国气度,不要让西域国家小看了我大韩。”
“臣,领命。”张骞跪在台阶下,掷地有声。
“去吧。”韩王安挥衣袖,看着张骞持节上马,身影渐远。心里清楚,身为大韩的接班人,燕丹一定不只想去寻找种籽那么简单。
可是这事办得有点早了。
大韩的内忧外患还没有清除,梁王未死,各地诸侯虎视眈眈,朝臣里有能力威胁太子地位的大有人在,如果不集合全国之力,拿什么和秦国拼?
“急功近利不好,看来还得压彻儿几年,把性子稳一稳才好。”韩王安这样想。
而此刻,魏尊在人群中注视浩浩荡荡远去的队伍,那些马蹄行过略显泥泞的雪水地里,留下一连串很长、很远的脚印。
魏尊自己也准备奔波千里去寻找海民,吃自己讲出来的苦果。
想找海民必须去沿海的地方,有吴楚齐燕四大藩王的地盘。
时下的大韩经过七国之乱后,兵败的藩国大部分被废除封国,收归皇帝的统治之下,但那些地方很乱,本地豪强和士族盘踞,与长安派来的官员扯皮,皇帝的命令在这里未必好使。
魏尊想了想,其实找大韩的官员还不如找诸侯给力。
没有参与七国之乱的只有安平君,也只有他没被削藩。
没有胆量参与诸王战乱,说明这位藩王还是很怕皇帝的,朝廷的政令在这里也最好使。
燕王封地位于后世的辽*宁,环渤海,最不缺的大概就是渔民了。
魏尊在长安城里没有朋友,除去燕丹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带着皇帝的诏书,身旁跟两个燕地出生的北军将士,骑着骏马体验新鲜感,后边跟着马车,就这么颠儿颠儿上路了。
要说骑马这事,其实魏尊真不会,但这段时间他已经确认自己有胡人血统,天生对马亲近,再加上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大约是个骑马高手,竟然可以顺手拈来。
只是这马骑的实在太憋屈,单马镫,坐上来以后就跟骑木驴似的,两脚飘忽,无处使力,只能靠抓住缰绳或马鬃,再拿两腿的力量夹马腹来平衡身体。
这时候的骑马高手如果放在后世,大概拿个奥运冠军和玩一样。
除了马镫,连马鞍也没有,要是马儿跑快点,颠吧颠吧,不把尾巴骨拈疼死,也得让两颗蛋恓惶了不可。
还没有马蹄铁,这东西不仅保护马蹄,还能令马蹄坚实地抓牢地面,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
回到这大韩,魏尊突然发现其实自己真的可以当神仙,知识和见识就是最伟大的法术,随便发明点东西就可以改朝换代,让江山易主。
但目前为止,他不准备把马镫这类搞出来。
一是懒。
二是事不关己。
三是对大韩还没有太多的认同感,就好像突然来到陌生的异世,除了小心谨慎,面对新奇环境大多时候是游戏人间的心态。
这么想着,突然对骑马这事兴致缺缺。
在马背上扭捏了两下,左脚踩着马镫跳下,拎起袍子直往后头的马车行去,换来两个将士隐隐的鄙夷目光。
这两人在马上对视一眼,皆是不屑的撇撇嘴,本以为这雁春君是个少年勇士,没想到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才出长安城就原形毕露了。
心里这么想,但绝对不敢在魏尊面前表现出来,大韩等级森严,诸侯子弟天生高人一等,那是他们的父辈用鲜血和生命拼杀出来的荣耀。
沿着上郡道赶路,秦朝修建的驰道在大韩依旧好用,可以从长安直达燕王封地。
路上的百姓络绎不绝,但大多衣衫凋敝,面色疾苦,一身粗布麻衣,远远的走在驰道最两旁,对中心地带望而却步,那是皇帝专用的车道。
见魏尊的豪华马车驶过,扬尘簌簌,百姓眼里没有羡慕,甚至不敢多看一眼,那眸中只有敬畏,尊卑贵贱深入人心。
赶路的时光很枯燥,不知不觉中落日留下了长长的影子,余辉染红天角,天光麦浪浑然相融,将大地浸在了暖洋洋的红霞中。
“雁春君,时辰不早了,我们得找个厩置留宿。”
车夫敏锐的察觉到车厢晃动了一下,那是魏尊在活动身体,不敢掀帘子看人家是不是睡醒了,只能回头小心翼翼试探着喊。
“你看着办吧。”魏尊打个哈欠,掀车帘看了看外边的景色。
大韩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规矩,宵禁是常态,夜间出来活动是重罪,要断绝交通。
车夫得了话,立马驶出驰道,向路旁不远处的厩置【驿站】行去。
青灰建筑,房顶像盖了个鱼鳞帽子,四角翘起。
厩主是个老伯,束起来的发丝黑中有白,抿得一丝不苟,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有当兵的气质,束发的簪子上还系着一根丝绸做的精致丝带,说明他有爵位,是第sān_jí的簪袅。
大韩沿袭秦朝的二十等爵制度,但比秦朝的爵位好拿得多。
自从韩王安采纳晁错的意见,实行粟本位政策,可以用粟换取爵位,谋取官职,免除罪罚之后,即便是普通农民,只要勤勤恳恳,没有天灾,粮食收成不错,十年下来也可以换个公士爵位。
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