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妹夫就算了,虽然好看,但是没用啊。
她可不像妹妹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因为快要到结婚的年纪,母亲教会了她很多,也知道了很多。在她看来,可以苦了父母,苦了妹妹,但不能苦逼!
对了,要是有朝一日要是她当上皇后,一定要将易小川那个废物弄进宫里当一个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太监!
想起那一天易小川进来看望刘邦却看都不看自己一眼的一幕,吕雉就恨得咬牙切齿!
渣男,都该死!
蒙府。
“铛铛铛~”三下,蒙恬将易小川击倒在地。
“太弱了,起来,继续!”
易小川默不作声,拾起地上的长枪,继续战斗。
这两年大秦肯定会有仗打,南征北越,北征匈奴。
他最近一直在疯狂的努力提升自己,学兵书、骑马、射箭、战阵。等有一天战争来了,他要带兵打仗,建功立业,加官进爵!
他要争一口气,不是要证明自己多了不起,只要是要告诉玉漱:她曾经选中的男人,也不差!
夜晚,高府,床榻。
吕素不安地坐在床上,高要正帮她洗脚,但却一直在把玩,让她不知所措。
“小叔,这,是不是有点不好?”
高要不听,只觉得手里的两只玉足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小巧雪白,小脚丫不安地动来动去,很是可爱。
想
“素素,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的脚吗?”
吕素耳朵一红,小叔怎么这么直白,让人好害羞,不过还是有点好奇:“为什么?”
高要抬头,注视吕素温润如小鹿一般的眼睛,深情说道:“我之所以那么喜欢你的脚,是因为它们曾踏遍土地,蒙受风沙,涉过水渠,直到我和你相遇。”
吕素:
男人有一点几乎急差不多,嘴硬!
明明是自己的怪癖,反而还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