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婉笑着,转身就走。
容景甫也不知自己这是中了什么魔,竟然站在那里大半天,光看这对主仆玩泥巴了!等着苏婉回头,他竟像做贼一般,快速隐没了身子。
玉弦去打了水,反正北苑也没有别人了,主仆两个一人一个脚盆子在院子里被封的水井口坐着。这水井盖够严实,尚能承载两个人的分量。
“主子的脚真好看!”玉弦由衷喟叹。
事实证明,玉弦的眼光是极好的。
苏婉的脚饱满而白皙,未见骨节,色如葱白,颜如藕根。脚踝上带着她生下来,就带着的银脚环。银光闪闪的,衬这这双脚愈发的玲珑剔透,好看极了。
娘说了,这个东西是外祖母的外祖母留下来的,是一种爱的传承。得让她的夫婿亲自给解下来,因为当年娘脚上的脚环,就是爹给解下来的。
来日苏婉若有了女儿,就传给女儿。
只不过,苏婉虽然嫁给了容景甫,可新婚之夜容景甫也没有进洞房,是故苏婉也不需要让容景甫来解开自己的脚环。这东西,没遇见个自己真心喜欢的,还是继续带着吧!
她可不想跟娘一样,虽然爱着一个男人,但是也要跟别的女人分享这个男人。
她想有一个自己的家,不需要跟任何女人分享的丈夫,还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在一起,永远的幸福、自由、快乐。
“主子,夫人临终前说过,这银环得让主子的夫婿给解开,可依奴婢看——主子怕是一辈子都得带着!你说老夫人,会不会不高兴?”玉弦顾自呢喃。
苏婉白了她一眼。
玉弦撇撇嘴,“知道了知道了,以后不说了就是。”等着玉弦洗好脚,她才小心翼翼的取了帕子来替苏婉拭干净脚上的水,“主子,你的鞋破了。”
闻言,苏婉一愣,这才发现自己的绣鞋,鞋面上有些磨损,出了一些毛刺,留下了一个小洞。苏婉笑了笑,照穿不误。又不是没穿过破鞋子,哪这么矫情?
回去缝两针就是,如此一来,鞋子的磨损也会少一些,否则这个洞会越来越大。
小洞不补就得补大洞,不值得!
玉弦在补鞋,苏婉端坐案前提笔练字,而后举起白纸朝着玉弦走过去。
“犹忆墨发白裳,倚栏笑叹白头。”玉弦蹙眉,一针尖扎进指尖,疼得她快速缩了手,直接将指尖塞进了嘴里,含糊不清的开口,“主子,你能不能别跟奴婢说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你知道奴婢虽然识字,可奴婢不懂你那些风啊雪啊花啊月啊!奴婢就知道干活,别的——”
瞧着苏婉有些兴致阑珊,玉弦随即换了口吻,“不过主子的字写得真是好看,比夫人的还好看。”
苏婉算是找到了平衡感,含笑点了头。
她也实在是闷得发慌了,除了玉弦也没人跟她说话。可除了玉弦,她也不想跟齐王府里的任何说话。所有人都隔着肚皮,谋划着自己的欲念。而那些却是她最不齿的,是故也不需要跟任何人交流。
烛光明媚,容景甫站在外头,透过被风吹的左右摇晃的窗户,看见站在烛光里的苏婉。
人如其名,温柔婉约,温润如玉。
若江南水乡里走来的女子,墨发白裳,笑意缱绻,极尽婉约之美。
许是被风吹得烛火明灭,不利于玉弦缝补鞋子,苏婉便去合上了窗户,彻底隔开了内外。她至始至终都不知道,外头有个人,站了很久。
容景甫觉得自己估计是疯了,又或者是属于男人的劣根性,所以在得到与失去之间,才会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有恃无恐。
容景甫转身,这个时候宫宴应该快开始了,他也该进宫赴宴了。否则耽误时辰,父皇必定怪罪。
其实苏婉想好了,与其让玉弦去要饭,不如自己作画卖钱。只要把画拿去画坊就行。听娘亲说,外祖父活着的时候,颇有才学,所以苏厚德当时基于这个原因,才会让自己的母亲做了正房。
端庄,大度,仁慈,是苏婉对母亲的所有评价!
轻叹一声,苏婉忽然想起明天开始,林慕白就会给自己换药。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呢?会死吗?
娘,我不想死,你帮帮婉儿吧!
娘,婉儿又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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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宴。
歌舞升平,好一派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之景。来来去去的妖娆万千,开尽各色花颜,五彩缤纷。
为了彰显对使团的敬重和重视,使团一干人等自然坐在贵宾席上,一个个长眉黄髯,身强体壮。为首的是月氏国的左将军——格依将军,月氏国皇帝最宠爱的第七个儿子——乌涯王子,还有沉默寡言的大王子——乌奇。
剩下的便是一些随行官员,在大祁的朝臣看来,这帮蛮夷除了那个乌涯王子,似乎长得都差不多。
要知道这月氏国皇帝最宠爱的第七个儿子,算得上是月氏国数一数二的美男子,双眸幽邃,鼻梁高挺,肤色又不像月氏国的国人,没有寻常所见的黝黑肤色,反倒呈现着微白的肤色。
左将军格依上前躬身,“大祁皇帝陛下,我等代表月氏国前来,是怀着十二分的敬意,多谢皇帝陛下的款待。”
“使臣们远道而来,一路辛苦,朕今夜特设这宫廷盛宴,宴请诸位卿家为使臣们接风洗尘!”皇帝容渊高高在上,皇后孟世华亦是难得出席。
宋贵妃在后头坐着,皮笑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