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重生第一女状元>第一百六十三章 西餐

晴岚下意识的抚上微隆的小腹,按下心底那股莫名的烦躁。

这会儿十三应该到天津港了吧?

景泰帝从前年开始就一直住在小汤山的行宫里,只每月两次的大朝会时才露面,就连这两年间的中秋节和万寿节都是在行宫过的。朝堂上大部分政务都分配给了太子和肃王打理,他老人家平日里就逛逛园子养养花儿,顶多招几个老臣下两盘棋。

外人皆以为是皇帝想开了,打算颐养天年,实则...景泰帝龙体欠安,病重久已。

这次太子和蒋贵妃连出两道密旨诏端亲王进京,其间用意不言而喻。

十三接到消息立即动身,打着隆顺号试航的幌子,深入京畿一探究竟。

都说天家无亲,却是有点儿冤枉这几位了。皇上也好,太子王爷们也罢,总得先顾全大局,国事才是排在他们心中头一位的。

至于什么父子纲常骨肉亲情,也许有,但是不太会影响他们的判断。理智是他们活下去的法则,以至于后来,只要不涉及实际利益,演戏谁不会呢?

如今京城有两个红到发紫的主角儿正在演对手戏,一个是太子李德晟,另一个是肃王李德旻。

不知皇上目前到底怎么样了,还能给这哥俩留出多少一决胜负的时间。

晴岚坐在荷兰人的饭桌前,心思早已飞到了别处。

肃王自打有了严世藩那堆金山的支持,出手十分阔绰。在朝堂中的呼声越来越高,他本人不骄不躁,继续稳扎稳打。就算太子顺利上位,肃王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

娄小姐前一晚被肃王的家丁抬进肃王府,后天。

能耐啊~!

父皇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哥为什么不反对?或许反对过,但反对无效。

所以季先生才会把明宇发配到四川,这样也好,朝堂上的纷争波及不到他。

爹娘启程去了明宇任上,也不知这会子走到哪儿了。

泓儿(李潆泓,晴岚长女,生于景泰二十七年十月初十)乍离了姥姥姥爷,会不会哭闹?

前不久诰哥儿的来信,说他被派往西南戍边,也不知能不能跟明宇见上一面。

还有弟妹陆氏,算算日子也是生产在即,会给舒家带来第一个嫡孙吗?

一旁的小宝似是感受到了晴岚紊乱的思绪,端起水杯,不着痕迹的提醒好友。

晴岚立马回过神来,见徐贵川等人还在跟荷兰使者聊得一片火热,心中冷笑不已。遂低头看起今日宴席的菜单。

开头第一道是清汤(牛肉),想来荷兰人已经了解了不少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知道他们的浓汤冷汤奶油汤等,不受大顺人待见。

不过,塞卡尔做的奶油蘑菇汤还是很不错的。

两年前,晴岚到胶澳后接见的第一个洋人就是塞卡尔——潘记杂货铺和美丽时光的合作伙伴,一位绅士的供货商,晴岚等人的老朋友。

这次隆顺号即将出访荷兰及欧洲等国,塞卡尔功不可没,他一直奔走于两国使者之间,为此做了不少努力。

晴岚接着往下看,炙鲥鱼,冰沙,羊仔骨,汉堡,牛排,冻猪脚,橙子冰激凌,新荷兰翠鸟鸡...

等等,晴岚微微向前探了探身子,她看见了什么?!

新荷兰?

这是哪儿?难道...荷兰人已经拿下了澳洲?

不会吧,是哪里出了岔子,让荷兰人轻而易举的得了澳洲?!

还有这个,翠鸟鸡,翠鸟鸡...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妈蛋!

翠鸟鸡不就是后世的极乐鸟吗?!

我去,吃极乐鸟,你丫真不怕遭报应!

极乐鸟这种珍惜禽类,长得十分漂亮,分布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周边一些岛屿。

晴岚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一对美国兄弟闯入食人族的故事。

他们当时去的就是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看起来让人不太舒服,“像一只疙疙瘩瘩的癞蛤蟆趴在海面上。”

当地的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吃人的良好习俗,对此还有一个总结性的概括。

说:白人不好吃,毛发茂密,油厚肉腻,身上还有一股重重的烟草味儿。

黑人也不好吃,肉柴粗硬,吃起来难啃还塞牙。

黄种人最好吃,不肥不瘦,肉香易入味儿。

他们还有收集人头的特殊癖好,将人头一个个排列在族中最好的建筑中,每个成年男孩子成年的标志就是拿回一个敌人的脑袋。

当然,人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他们还吃蛹类甲虫果蝠等物,这跟极乐鸟的饮食习惯惊人的一致。

晴岚再度看向翠鸟鸡这个名字。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别说极乐鸟的肉了,就是羽毛也成了禁止携带的走私品,一根羽毛就足够关你一辈子了。

极乐鸟也叫天堂鸟,生的极美,外形与传说中的凤凰相似,但比凤凰体型小,身上的颜色比凤凰更丰富,更鲜亮。

很多欧洲人捕杀极乐鸟就是为了获取它身上半米长的尾羽,可以用来装饰帽子。尤其是贵妇们,有这样一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还是集美貌和虚荣于一体的“高雅品位”,是贵妇间最常用来炫耀和攀比的资本。

若身材如对面那位荷兰使者的夫人一般,帽子上再插上三根极乐鸟的羽毛,与她那身酱红色的蕾丝长裙搭配起来,简直就是一只肥硕的火烈鸟。

到底哪里美?值得人如此丧心病狂!

思及至此,晴岚有些反胃,跟自己第一次吃熊掌时的感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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